第17章(1 / 1)

不过既然马思晴已经结婚了,可以留五块钱作为自己的生活费。二,姚家需要给林春花林春华安排了工作。林春花林春华是一对龙凤胎,是张小娥把马思晴捡回来五年之后生的一对龙凤胎。姚家等了好几年,终于有人肯嫁给姚国柱,虽然条件苛刻了点,但是最终还是答应了那两个条件。而张小娥为了给自己的双胞胎儿女得到工作,花了点钱,给林春花跟林春华俩改了出生年月日。从十六岁改到了十八岁。林家没有收彩礼,用养女马思晴的婚事从姚家换来两份铁饭碗的工作。姚家那边,闫萍以死相逼,让姚国柱与马思晴领了结婚证。张小娥则是哄骗马思晴,结婚之后马思晴可以自由支配工资。马思晴想逃离林家,嫁出去是一个不错的选择。所以她答应了领证。结婚那天,姚家大摆宴席,向丹江人宣布,姚国柱结婚了。宴席结束后,张小娥与林得胜怕马思晴不就范,就把马思晴绑了,扔在了婚房的床上。姚国柱也被灌了点酒,正躺在床上睡觉。闫萍与张小娥从外面把门锁住了,让他俩待了一晚上。想着生米煮成熟饭,马思晴跑不了,姚国柱也要负责任。哪里知道,姚国柱确实碰了马思晴,可是,却不是占了马思晴的身子。而是绑住了马思晴的手脚,用皮带,抽得马思晴浑身是伤。在门外的张小娥跟闫萍听到马思晴第一声哭腔喊出来的“好疼”,两人对视一笑,就离开了马思晴的房门口。哪里知道屋里是另外一番光景。姚国柱抽打着马思晴,嘴里还骂骂咧咧。“你这种骚货,就是送上我的床我都不稀罕。打死你,叫你跟我结婚,我要打死你。”马思晴的新婚之夜就是这样度过的。姚国柱是个变态,还是个聪明的变态。他知道打人不打脸。马思晴身上的伤,只会出现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。后背、屁股、大腿、小腿、胳膊。打骂完之后,姚国柱自行睡去了,马思晴在长木凳上过了一夜。那夜可真冷啊!即使马思晴重活一世,也还能感受到那种彻骨的寒冷。第二天早上,姚国柱早早去上班了,没有喊马思晴。马思晴醒来的时候,闫萍又是一阵骂,所有肮脏的词语都用上了。马思晴觉得不可思议,闫萍的嘴竟然比张小娥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
原以为,嫁到这家算是文化人的家庭里来,马思晴可以不用再遭受毒打跟咒骂。可是她的遭遇却告诉她,这可能是另外一个深渊。那时候的马思晴刚嫁进来,不敢跟自己的婆婆说新婚之夜被打了,只得把怨恨咽了下去。因为结婚,厂里给她放了三天假。所以新婚夜的第二天,她不用上班。闫萍见她起床了之后,走路有点瘸,便以为是昨夜自己的儿子折腾得厉害的原因,就没多问。哪里知道,马思晴结婚之后,一个月三十块钱的工资,仍旧要给二十五块钱给张小娥。婚前说的自由支配,原来只是五块钱而已。每到发工资的那天,张小娥跟林得胜就会在工厂门口等着。马思晴一下班,林得胜就上来钳制马思晴,张小娥就是一阵翻找。拿到钱之后,张小娥林得胜扬长而去,剩下马思晴在纺织厂门口被人指指点点。挣扎中,有时候还会受点伤。后来马思晴都麻木了,也不再抗争。因为不管马思晴怎么躲,都躲不过,还会平添一身的伤。她太懦弱了。被张小娥把工资都拿走了之后,回到姚家,闫萍那又是一通咒骂。闫萍骂过之后,马思晴还得做饭洗衣服,给瘫痪在床的姚家奶奶端屎尿盆子,擦洗身子。那三年,成为了她一生中的至暗光阴。在姚家的三年,挨打是常事。马思晴直到现在都想不明白,上一世的自己为何那么蠢,逆来顺受。被张小娥嫁给了姚国柱,换来了张小娥大女儿林春花在供销社工作,大儿子林春华在矿上工作。姚国柱对她从来都没有过好脸色,不碰她。姚家拿她当下人一样使唤。只要她在家,家务活永远都是她一个人做,还得照顾姚国柱那瘫痪在床的奶奶。姚国柱的奶奶虽然瘫痪了,但也只是身体动不了而已。脑子还是清醒的。但凡马思晴给她翻身动作幅度大了点,那老太太就会口不择言使劲骂。那三年,多么难听的话马思晴都听过。如果马思晴喂饭的时候,饭菜冷了烫了,菜不合胃口,米饭太硬了,或者馒头不甜,都要挨骂。老太太知道马思晴嫁过来自己儿子动用了关系,对马思晴更是厌恶。因为她的老伴儿去世的时候再三交代,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,不要动用官场的关系。可是这个女人费尽心思嫁了进来,还是只不会下蛋的母鸡。她的重孙迟迟没有影子,尽管马思晴服侍她已经做得非常周到了,但是她对这个孙媳妇就是喜欢不起来。